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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珠宝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2025年11月29日  

为贯彻我校本科生转专业制度,保障学生的切身权益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拟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,组织考核、录取、咨询等工作,其组织构成如下:

组长:朱晓红

副组长 :张宪法

成员:李苗、星亮、曹旭峰

秘书:陈文华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符合下列情形的学生,可提出转专业申请:

1.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;

2.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:

(1)在原专业在校学习中正常完成学习任务且未有“不合格”及“缓考”、“旷考”情况的;

(2)在原专业修读有明确困难(如专业课程在正常出勤

学习、正常考试中仍长期取得较低成绩),且能提供转入专业相关专长证明(如竞赛获奖、实践成果、学术论文等)经学院审核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潜能的。

(二)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转专业:

1.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六条;

2.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:

(1)在院学习期间有课程作弊、学术不端等记录,或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,不予批准转专业;

(2)转专业申请材料存在造假、隐瞒真实情况(如隐瞒处分记录、成绩信息等)的,一经查实,驳回申请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;

(3)申请转入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但未按要求提供美术基础证明、作品集,或经学院专业考核(含技能测试、面试)不合格的;

(4)申请转入时尚传播专业但相关基础课程成绩未达标,或缺乏相关能力证明材料,经学院综合评估不具备该专业学习能力的;

(5)转入专业当期接收人数已达学院划定限额,且无空余教学资源的,不予补录或额外增加转入名额;

(6)因个人兴趣但未提供有效专长证明,或仅以“就业前景”为由申请转专业,未通过学院学业适配性评估的。

三、转专业人数限制

(1)转出专业人数不设限制,且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,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情况;

(2)转入人数普通类专业无限制,艺术类专业行政班一般不超过40人(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审批),且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,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情况。

四、选拔方式

学院根据专业属性差异,分两类制定考核标准,考核总分100分,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合格线为60分,时尚传播专业合格线为70分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考核具体内容如下:

(一)笔试(基础测试)环节

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:考核内容快题设计(3小时)(考核内容根据学院当前具体情况或有微调,主旨不变),考核形式为学院指定考场,现场实操;

时尚传播:传播学基础(选择 + 简答)、文案写作(如品牌宣传稿、品牌策划方案等)(考核内容根据学院当前具体情况或有微调,范围选定在时尚传播基础知识框架内)

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基础测试全程开卷,时尚传播专业笔试根据学院当期出题量与出题内容调整开闭卷形式,具体要求学院会在当学期转专业工作启动时公布在学院官网。

(二)面试环节

面试形式:结构化面试,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;

面试环节与具体内容:

1.自我介绍(2分钟):学生陈述个人基本情况、学业背景、兴趣特长等;

2.专业认知与动机(4分钟):考查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了解程度、学习动机、课程修读规划、当前为拟转入专业所做准备,及未来发展规划等;

3.综合能力问答(4分钟):通过模拟场景、情境问答等形式,评估学生的逻辑思维、沟通表达与应变能力。

评分细则:满分100分,其中专业认知与动机占40%,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各占30%。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《珠宝学院转专业面试评分表》。

五、工作流程

学院参照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九条,按照“学院公示→学生申请→转出审核→转入考核→结果公示→报校审批”的流程执行,具体环节如下:

(一)公布接收计划(每学期第13周前)

学院教学办根据各专业师资、教学资源(如珠宝设计工坊容量、时尚传播实验室设备数量)及年级规模,核算当期各专业转入名额;

于第13周周三前在学院官网(含肇庆校区分栏)公布《珠宝学院 XX 学期转专业接收计划》,明确转入专业、名额、考核方式及材料要求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
(二)学生提交申请(每学期第14周)

学生在转出学院获取《广州华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“第一志愿”、“第二志愿”(符合转专业申请各项条件)及申请理由;

准备申请材料(含申请表、成绩单、专业证明材料:如作品集、实践成果、退役证明等),于第14周周五前提交至转出学院教学办公室;

当年3月、9月退役复学的学生,需在当学期第6周周五前完成申请材料提交(按学校特殊时间要求执行)。

(三)转出学院审核(每学期第14周末前)

转出学院依据相关文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出资格。

(四)转入学院考核(每学期第15-16周)

学院成立“转专业工作小组”(由院长、分管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、骨干教师组成,不少于5人),统筹考核工作;

第15周:对“第一志愿”申请学生进行考核,具体考核方式见本细则第四条;

第16周:对“第一志愿未录满”的专业,组织“第二志愿”申请学生考核;

考核结束后,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拟录取名单,经院长签字确认后,于第16周末前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含学生姓名、原专业、转入志愿、考核成绩。

(五)报校审批(每学期第17周)

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教学办于第 17 周周三前将《珠宝学院 XX 学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》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;

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,核查结果告知异议人与申请人。

六、其它规定

(一)转入我院学生的学业管理按照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四章执行;

(二)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,要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按规定参加原专业的各项教学活动,并参加原专业课程考核。获准转专业的学生,在下学期开学时到本学院报到,进入转入专业学习;

(三)学院按“志愿优先、分数从高到低”原则录取: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的专业,不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;

(四)若考核成绩相同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综合讨论决定;

(五)学院在学生转入后一周内,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向学生解读培养方案,明确需补修的课程。

七、附则

(一)本细则由珠宝学院负责解释。

(二)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起开始执行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州华商学院珠宝学院

2025年11月21日




编辑:周捷航,何峰

初审:李苗

终审:朱晓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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